永平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平地理位置优越。永平地处东经99°17′~99°56′,北纬25°03′~25°45′,位于大理白族自治州西部,东邻漾濞和巍山,南靠昌宁,西接保山,北连云龙,下辖博南镇、龙门乡、杉阳镇、厂街乡、水泄乡、北斗乡、龙街镇4乡3镇72个行政村、1个社区、1230个村民小组、1543个自然村。其中,北斗、厂街、水泄三个乡都是彝族乡,彝族占总人口的54%以上。县政府驻地博南镇,东距昆明400公里,距大理市72公里,西距保山市74公里,地处昆明至畹町、大理至保山的中间地段,320国道、大保高速公路穿境而过。【自然概貌】地形地貌独特,立体气候特征明显。永平境内山高谷深,山川河流交错,较大山脉有博南山和云台山两大山系。最高点为青龙神山,海拔2933米;最低点鱼坝坪坦,海拔1130米;县城中心海拔1620米。县内主要河流银江河由西北向东南横穿县境,银江河之东顺濞河以西是云台山,银江河之西、澜沧江以东是博南山,形成“三河夹两山”,高山、河、谷、坝子纵横交错的独特地貌。由于海拔高低差异大,“立体气候”特征十分突出,素有“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之说。全县多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5.8℃,年平均日照2053.7小时,有霜期115天,年平均降水量1092.1毫米。